2018年浙江省海宁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告2号
公 告
www.haining.gov.cn 2018-01-05 来源: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浙江省海宁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于2018年1月4日-5日,分别在海宁市盐仓农业经济开发区启潮路38号(宅急送)、海宁市盐仓农业经济开发区之江路73号(速尔快递),查获涉烟违法案件5起。如下:
2、中华、利群、白沙、南京等系列卷烟500条,案值15.5万余元;
3、中华、利群、南京、黄鹤楼等系列卷烟500条,案值14.6万余元;
4、中华、利群、南京、玉溪等系列卷烟506条,案值17.7万余元;
5、利群、双喜、芙蓉王系列卷烟216条,案值3.6万余元。
现请卷烟货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到我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局将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
长安所 0573-87407761
二中队 0573-87407302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海宁市烟草专卖局
二○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