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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审计移送的巨额挪用公款案中1人被判刑3人被追责

www.haining.gov.cn  2018-01-08   来源: 市审计局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经审计督促,街道已经追回全部被挪用的资金600万元,人社局在全市面上组织排摸后,已清理收回了部分镇(街道)欠缴的1500万元医疗保险资金。
  2017年11月27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对马桥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经办人员朱某涉嫌挪用914万元公款案依法作出判决,朱某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最近海宁市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对马桥街道卫计办、财政所及人社站3名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底,海宁市审计局组织开展马桥街道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发现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经办人员朱某涉嫌挪用公款,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朱某利用各村筹集资金与上缴街道资金专户上的时间差和日常监管制度上的漏洞,先后违规要求街道所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将收取的医疗保险资金757万元汇入其相关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大宗商品交易及股票等操作。审计机关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给市监察委员会处理,成为嘉兴市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个立案的案件。经查,朱某利用职务之便,从2008年起先后挪用医疗保险资金累计914万元,其中用于盈利性活动的共679万元。经审计督促,街道已经追回全部被挪用的资金600万元,人社局在全市面上组织排摸后,已清理收回了部分镇(街道)欠缴的1500万元医疗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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