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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政策已在浙江开始施行你的生活会有重大变化

www.haining.gov.cn  2018-01-04   来源: 海宁日报   版权所有,严禁转载

  据浙江新闻APP1月2日发布的消息,一批新政策已在浙江开始施行,关系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肝移植术纳入基本医保
  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浙江省户籍患者,或在接受肝移植术前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的患者,肝移植术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30%。

  
  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2018年起,浙江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先诊疗后付费等举措,对困难群体实施倾斜性精准帮扶,最大限度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一方面,提高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比例,同时,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省人力社保厅等相关部门还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若干家具有承办浙江省范围内大病保险业务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施行
  浙江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将从国条例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扩大了到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工伤保险制度覆盖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职工。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有了统一的认定和补偿标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涉及3种情形的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如果不服从裁决,只有劳动者一方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裁决违法,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也有权在三十日内向当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书。

  
  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黑名单”
  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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